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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会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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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郑州8月18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在河南省检察系统首个推行“司法会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的办案方式,通过整合运用内部资源,抽调司法会计专业人员到反贪一线,使检察机关的侦查、技术资源在内部得到有效整合,反贪干警借助技术服务如虎添翼。

  据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司法会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的办案方式,是针对当前职务犯罪智能化、隐蔽化越来越突出,案件侦破难度加大的特点,在现行的检察体制模式下和现行的法律规定框架内提出的。

  据介绍,司法会计鉴定是检察机关独具特色的专业技术门类。它是运用会计学、审计学的知识、原理和方法,发现、搜集和审查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相关证据以及资金运用过程,进行检验、鉴定的一项专门性技术工作,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查办经济案件,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技术保障。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检察机关可以指派或聘请司法会计人员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勘验、检查。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在具体操作中,从接到职务犯罪线索举报时起,就让司法会计专业人员全程参与自侦(反贪)部门办案,并从初查、立案、收尾三大环节入手,充分发挥司法会计的专业优势,引导办案人员准确地侦查取证,并对有关会计账目进行检验、审核。

  推行 “司法会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以来,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人员共协助侦查20余次,查处违法违纪资金1000余万元,其中移交自侦部门立案侦查10件11人,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取得了办案数量和质量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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